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给分,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各招生学校在4月20日前将中职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报到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招生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1.此表供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使用。招生学校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鉴定结论做出“合格,同意报考”和“不合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 1.考生在3月5日8:00至10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或http://),进入“2014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4月3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

(二)报名办法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是:1、考生先在我院招生办报名登记2、考生根据招生办的安排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或),在主页进入“201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3、考生根据招生办的通知到学院招生办提交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确认报名和志愿

(二)报名办法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是:1、考生在4月25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或http://),在主页进入“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考生在5月10日8:00至17:30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用二代身份证提交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四)评卷阶段 4月12日~30日,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技能测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含一个心理测试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学院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报到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学院,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4月12日~30日,笔

(三)评卷和计分办法1.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每张试卷的评卷老师不少于2人。技能测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2.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后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不保留小数。预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技能测试分较高的考生。

(三)评卷和计分办法1.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技能测试和面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2.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后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不保留小数。预录取时如果总分相同,优先录取技能测试分较高的考生;技能测试分也相同,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评卷和计分办法 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给分,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各招生学校在4月20日前将中职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报到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招生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评卷和计分办法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技能测试和面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评卷和计分办法 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给分,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各招生学校在4月20日前将中职生的技能测试成绩报到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4月30日前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招生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