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七)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至我校,或第一志愿报考“985”高校、“211”高校、全国财经类院校调剂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四)“三助”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六、其他复试时间、复试办法等将及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单位代码:1055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邮编:410205联系部门:研究生院邮箱:xwb1003@咨询电话:0731-88688031(更新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

二、调剂分数线国家一区分数线。

(八)出国培训或实习资助学校派出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校适当资助。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可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的学生可享受“全额奖学金”,40%的学生可享受“半额奖学金”。

三、调剂程序1、请及时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2、学校于48小时之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被接收调剂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3、复试结束后3日内,学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