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分类如下:
1.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毕业生(含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考生:具有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足球、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其中一项特长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相关特长测试,测试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须单独将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联系电话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以便统一购买保险。
4.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报考我院,须在3月1日-7日到学院招办(三办公楼103)提交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能报考。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文化素质测试免试的政策。
1.录取办法:
(1)根据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类考生(含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体育类特长考生、艺术类特长考生和退役军人五个类别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报考人数X该类别报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
(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4)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特长测试)顺序排序。
(5)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2.录取程序: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日-4月6日在我院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4月6日-4月10日拟录取考生须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2022年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1.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8:00-3月14日17:30;
(2)报名网址: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3)注意事项:须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考试费缴纳和准考证打印:
(1)缴费时间:3月7日8:30—15日23:00;缴费平台:学院微信公众号;缴纳金额:80元/人;
(2)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6日9:00—24日23:00;下载平台:学院微信公众号。(具体流程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14年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32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湖南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专业科类招生人数学制学费(元/年)社区矫正文理、对口60三年4200法律事务(基层司法方向)文理、对口60三年3500涉毒人员矫治文理、对口70三年5460司法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文理、对口70三年5460司法鉴定文理、对口60三年5460
组织机构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
报名办法1.考生在3月25日—4月18日登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ks/报名,须正确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把考生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符合现象,将不安排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在填报时认真核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2.缴费: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经物价
相关事宜1.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4年9月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以及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学院其他非单招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本方案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3月21日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