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5月1日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组织保证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魏应彬 副组长:桂占吉、莫仕锋 成员:符载冠、李维涛、王经强、郑全军、王康、杨照明、王弗雄、白晓波、符策红、符应彬、覃学峰、尚志强、周夏雨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

2.在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1)单招办(挂在学院招生就业处):主任:符载冠 成员:王泽川、周文玲、钟裕林、黄荣坚、刘方明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及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负责考生报名费的收取;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报备工作

7.获奖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2.成绩计算: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累计组成。

(五)成绩公布考生在5月16日后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招生学校提出复查的要求。

(五)成绩公布考生在5月15日后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招生学校提出复查的要求。

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5月1日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