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9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十条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
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和中职类考生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分类进行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或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1、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00 至3月26日18:00,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输入正确的考生号、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进入个人信息页面,点击右侧的高职单招“点击填报”
3、进入“志愿填报须知”页面,点击“同意”。
4、进入“高职单招志愿填报”页面输入院校代号“6282”,专业代号可以直接输入(查询文章开头报考专业代号表),也可以点击“选择专业”,进入 “计划检索”页面。
5、在“计划检索”页面双击“6282”,即可出现“专业 列表”,直接单击填报专业。
6、后点击“保存志愿”,显示志愿保存成功。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机电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第四条国标代码:14348;招生代码:6382。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第六条考试与录取: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贯彻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我校2014年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落实《河南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2〕12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2013〕14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3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116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规范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保证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南化工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第三条学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第四条国标代码:14307;招生代码:6266。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第六条考试与录取: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素

2022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河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