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测试组织与形式1、测试组织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测试开始前考生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验明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签到确认,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确定测试分组和顺序。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测试开始前考生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验明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签到确认,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确定测试分组和顺序。2、测试形式考生依测试顺序进入考室。考官(评测专家)再次验明考生身份后,按照测试实施细则规定的考

1、测试组织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测试开始前考生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验明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签到确认,随机确定考生测试分组和顺序。

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组长:王雄伟副组长:游大庆、隆平、王为成员:刘艳、童孟良、兰立新、向寓华、欧阳广、郑明望、田伟军、刘志峰、汪发亮、鄢东、虞三顺、陶飞、周永辉、朱海军

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组长:张孝理刘望副组长:石绍军王雄伟游大庆舒均杰刘毅易卫国隆平王为成员:刘艳童孟良兰立新张麦秋汤光华郑明望

测试组织与形式1、测试组织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测试开始前考生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验明考生信息并要求考生签到确认,随机确定考生测试分组和顺序。2、测试形式考生依测试顺序进入考室。考官(评测专家)再次验明考生身份后,按照测试实施细则规定的考评方法对考生逐一考评,原则上每人面试控制在3~5分钟。3、评分方式对考生的评分,由参加测试的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要求评分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一)2014年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孝理刘望副组长:石绍军、王绍良、王雄伟、游大庆、舒均杰、刘毅、易卫国、隆平、王为成员:刘艳、童孟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组织保证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