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一)法律硕士(J.M)1、招生计划:75名。2、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

二、招生规模海南大学2014年拟招收博士生41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实际招收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其中,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名额不超过本年度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5%;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名额不超过本年度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20%。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

2022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2年海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具备报考导师自行确定的其他条件。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2018年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现场认证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4、符合当年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同等条件下,英语水平较高,或在SCI、CSSCI上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者优先。

2、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

三、报考条件(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本年度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名现场认证截止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现役军人报考海南大学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二)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