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学费和奖学金1、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待定。2、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0元。4、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等级条件奖学金标准特等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50分及以上10000元一等30分及以上5000元二等10分及以上3000元三等达到复试分数线2000元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

六、复试(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以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第四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学科门类总分单科(满分=100分

第十六条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原件疑问的,及时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向发证单位核实。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应届本科生需带学生证;(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四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学科门类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备注学术学位理学2853857工学2853857

第十九条调剂的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是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验考核,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自定,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