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正式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2.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招生录取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

2.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时间工作安排负责单位3月7-10日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毕业学校)3月12-14日现场报名(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3月15日免试考生面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3月17日-23日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公示4月19-20日考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4月21-23日阅卷4月24日成绩发布4月24-26日考生查分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招生办)0551-(纪委监察)联系传真:0551-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联系信箱: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参考数目4月20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和心理学李生兰著:《学前教育学》(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帼眉主编:《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月20日上午9:00-11:30高等数学《高等数学》(本科少学时)上、下册(第二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或《高等数学》上、下册(第五版);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高等教育

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教育学和心理学(150分);艺术面试(150分);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化学综合(无机化学、有机化学)(150分)。各科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合肥学院2014年“专升本”专业考试大纲》。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参考数目4月20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和心理学李生兰著:《学前教育学》(修订版

(2)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为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

证书颁发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5)投档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招生录取“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4月28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1)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2)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为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3)划定录取分数线: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

招生录取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