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现行法律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分经济法方向和民商法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商科特色鲜明,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制度,适应我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税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竞争法、房地产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立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基层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律(法学)-兰州大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监狱学、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招生-甘肃政法学院
第十一条监狱学专业为我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建专业,面向甘肃省招生。该专业主要为甘肃省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职业人才,年度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业岗位实际需求确定。在校生实行警务化管理,由省监狱局与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刑事司法学院)共同管理。根据警务化管理需要,学生在校期间着司法警察学员服装,佩带司法警察学员标志。
第十二条监狱学专业设置在本科提前批进行招生。
2018 年招生计划90 名,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1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 号)执行。录取时由学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同组织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第十三条凡拟报考我校监狱学专业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参照教学司[2003]16 号文件规定,结合自身条件进行自测,自测合格者方可报考。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将被调至我校其他专业。考生必须服从调剂,否则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为促进甘肃省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建设,2018 年学校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联合招收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录取、联合培养”原则。为进一步扩大学校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社会认可度,决定在四川、青海、西藏投放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招生计划。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招生规则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录取计划列入我校 2018 年普高招生计划,采用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2”
(一、二年级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习藏汉双语,三、四年级在甘肃政法学院学习法律)联合培养模式,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教师选派、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等工作。
第六章录取
第十六条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 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浙江报考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十八条我校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A 段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我校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试听技术专业放在普高本科二批次招生。
第十九条我校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在甘肃省招生放在本科二批“民语类”招生,考生考试类型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考生人数和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校的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
第二十二条学校监狱学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5?。其他专业男女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当控制比例。
第二十三条我校2018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2003]16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
[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六条在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 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 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100 分(满分
150分)或80分(满分120分)以上方可录取。
第二十九条学校按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考成绩低要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序成绩”投档的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其他类型成绩投档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疑问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学生住宿情况
第三十二条我校普高本科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政法学院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2〕1875 号)。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
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生·学年;法学(含藏汉双语方向)、知识产权、监狱学、英语、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学4300 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4500 元/生·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
6500 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1 年按15000 元/生标准收费,预科期满取得正式学籍后,依照所学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每 6 人或 4 人
1 室,6 人间900 元/生·学年。(桃海公寓4 人间1350 元/生·学年,6 人间1050 元/生·学年)
第八章奖学金、贷学金与勤工助学
第三十四条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奖、贷、补、助等制度。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外,我校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
36?。
第三十六条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我校对经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第三十八条我校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
款等,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学校普通高等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法学专业(行政法务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专业(法检业务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现行法律特别是民商事、刑事法律处理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律师方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律师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学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该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练掌握、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工具,外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7.能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于法律实务中。
核心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民商法实务、刑法实务、诉讼法实务、国际法实务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 030101-陇东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社会知识,能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或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合同法、税法、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婚姻与继承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劳动法等。
法学专业:-甘肃政法学院秦皇岛公安教学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宪法、民法、民诉、刑法、刑诉、马哲、商法、婚烟法、税法、合同法等。
法学专业(律师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现行法律处理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书法学-西北师范大学
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临帖科目从楷、行、隶、篆、草五种书体中任选三种书体对考生进行考察,要求考生按照提供的三种书体的复印件原有章法临写;创作科目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所长,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
法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职业伦理、专业知识、执业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法学思维,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能够独立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使学生成为既能从事立法工作和司法实务,又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3.熟悉我国法律及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4.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6.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计算机操作的基本能力;
7.能将法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于法律实务中。
核心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甘肃政法学院
1.符合(一)中1、2、3、4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详情请注意浏览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150分;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3.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书目。
4.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到5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至5月份,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八、学制
法律(法学、非法学):0.9(万元/学年)-兰州大学
法律(非法学)-兰州大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法学(民商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民商事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会计学基础、电子商务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西北民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具备科学认识、研究社会的基本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文化等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社会调查研究与数据分析、政策研究与政策评估、社会管理与社会规划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中国社会思想史、发展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分层理论、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法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西北民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族法制建设服务,在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检察、审判、行政、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和仲裁等法律业务和法学研究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晓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及其体系与结构、基本原则、原理和诉讼程序,了解国内外法学研究及法律制度创新动态,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法学-甘肃政法学院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职业伦理、专业知识、执业技能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使学生成为既能从事立法工作和司法实务,又能从事律师、公证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还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法律专门人才。
基础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金融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主要实践活动::学院为培养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设有司法(法律)文书写作、民事案例分析、商事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模拟商务谈判等实践课程。同时,本专业结合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会实践与调查、法律专题辩论、观摩审判、专业实习等活动。
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该专业下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财经法务三个方向:
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经济学知识,熟悉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税法、金融法、竞争法、房地产法、公共财政学、会计学基础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和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税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
毕业生可在工商:、财政、税务、技术监督、金融、商贸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制工作,可在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一般法律实务工作。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法学(律师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逻辑学、律师学、司法应试专题等。
工作适用范围:
毕业生可在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较为复杂的法制工作,可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国际经济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了解国际经济和贸易的相关法律规则以及WTO的基本制度,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业务,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外贸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律硕士(法学)-甘肃政法学院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培养为国家和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掌握法律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专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法学(律师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现行法律处理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西北民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概论、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民族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要求,具备系统的民族学理论与知识,能够运用民族学方法调查和分析问题的实践能力的人才。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了解相近学科知识和当代学术发展前沿,在本学科和相近学科领域继续深造、发展的科学素质,成为从事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文化等方面工作,特别是民族、宗教、民政等行政机构管理以及基层民族社区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民族学导论、考古学导论、社会学概论、语言学概论、中国民族志、世界民族志、民族学与人类学史、中国民族史概论、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体质人类学、民族学调查方法。
法学(民商法方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学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该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练掌握、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工具,外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7.能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于法律实务中。
核心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专业-天水师范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掌握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在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甘肃中医药大学
招生专业统考科目030101法学030102知识产权 政治外语民法030103监狱学030201政治学与行政学030202国际政治030203外交学030204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030205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030301社会学030302社会工作030303人类学030304女性学030305家政学030501科学社会主义030502中国共产党历史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601治安学030602侦查学030603边防管理030604禁毒学030605警犬技术030606经济犯罪侦查030607边防指挥030608消防指挥030609警卫学030610公安情报学030611犯罪学030612公安管理学030613涉外警务030614国内安全保卫030615警务指挥与战术030616技术侦查学030617海警执法083107火灾勘查330101监所管理
甘肃政法学院2012年艺术设计专业-甘肃政法学院
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学院是甘肃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九曲黄河之滨,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安宁区,文化气氛浓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经过5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554亩,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0750人。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工商管理、艺术设计等30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其中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为国家特色专业。学校现有法学、工商管理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商法学、刑法学等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公安分院、公安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艺术学院等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学院、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等教学及培训机构。学校实验设备齐全,图书馆藏各类图书110万余册,电子图书4500GB,中外文报刊近4.3万余册。
我校艺术学院设有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应用绘画3个专业方向,有来自甘肃、山西、湖南、河北、安徽等十余省份的在校学生458人。学院已基本形成一支学有专长,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朝气蓬勃的教学科研队伍。近三年教师及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奖100余次。艺术类教学资源与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2012年,我校将面向江苏、安徽、内蒙古、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自治区招收150名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学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代码:050408):本科,标准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艺术创造能力及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艺术设计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的设计与应用绘画能力,培养具有能在广告、装饰、服饰公司和媒体、影视、出版、印刷、包装、园林、学校、公安及平面设计、环艺设计、应用绘画等行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书籍装帧、包装设计、印前工艺设计、图形创意、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广告摄影、字体设计与编排、计算机辅助设计、CI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设计概论、室内设计、景观与公共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建筑模型设计、家具设计、别墅设计、工程制图与透视、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雕塑。
应用绘画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摄影摄像基础、中外美术史、构成艺术、透视与解剖、综合材料与技法、刑侦素描、刑侦模拟画像、商业插画、国画、油画、装饰画、壁画、版画、漆画、玻璃工艺画、计算机图像处理、三维图像模拟、民间工艺美术、数码影像设计。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招生范围招生科类招生人数考试科目艺术设计江苏 安徽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甘肃文理兼收150名素描色彩
四、报名
⒈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
⑵热爱艺术事业,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⑶参加户籍所在地美术联考且成绩合格。
⒉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及考试。
省份考 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点地址江苏南京晓庄学院2012年2月10-11日2月12日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安徽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12年2月13-14日2月15日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2月2-3日2月4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2月11-12日2月14日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山西太原师范学院2012年2月14-15日2月17日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甘肃省不再组织校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使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⒊报名手续:
报考考生持所在省份招生部门核发的美术联考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五、专业考试
⒈考试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我校签发的专业课准考证和当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自备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⒉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考试内容: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计分方法:总分(满分100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2
⒊考试成绩:
考生于4月15日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n,点击进入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六、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思想道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招生的相关政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依据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考生一起排队)。
3.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者优先录取。
4.考生填报我校艺术设计(专业)高考志愿时,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等志愿报考信息为准。
七、报到
⒈凡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凭本人身份证、文化课准考证、我校签发的专业课考试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省份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费6500元/学年?人,住宿费900/学年?人。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法学(民商法方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开设目的及意义】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学素养,系统掌握宪政、民商、经济、刑事和国际法等法律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立法、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和律师等实际工作以及法学研究、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模拟审判、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主要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学制:【】本科四年。【授予学位】本科学习期满符合要求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法学(行政法务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法检业务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现行法律特别是民商事、刑事法律处理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行政法务)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学概论、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政治学原理、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工作适用范围:
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从事司法行政管理、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工作。
授予学位:
法学(司法会计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各类经济法律实务、会计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报表分析、审计学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会计事务所等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监狱学、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招生-甘肃政法学院
第十一条 监狱学专业为我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建专业,面向甘肃省招生。该专业主要为甘肃省培养符合国家公务员标准的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职业人才,年度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业岗位实际需求确定。在校生实行警务化管理,由省监狱局与甘肃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公安分院)共同管理。根据警务化管理需要,学生在校期间着司法警察学员服装,佩带司法警察学员标志。
第十二条 监狱学专业设置在本科提前批进行招生。2016年招生计划90名,其中女生比例不超过1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执行。录取时由学校与甘肃省司法厅共同组织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第十三条 凡拟报考我校监狱学专业的考生,应在报考前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结合自身条件进行自测,自测合格者方可报考。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将被调至我校其他专业。考生必须服从调配,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为加强甘肃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2016年学校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联合招收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考生。招生计划55名,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录取、联合培养”原则。
第十五条 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录取计划列入我校2016年普高统一计划。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教师选派、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等工作。
第六章 录取
第十六条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监狱学专业为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我校为政法类院校,侦查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在普高本科二批招生。
第十八条 我校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为“藏区专项本科计划”,批次为提前批F段即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段。考生考试类型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考生人数和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校的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为100%—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监狱学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5%。其他专业男女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当控制比例。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16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五条 在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七条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B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方可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依据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考成绩低要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录取时根据高考所填报志愿分专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住宿情况
第三十一条 我校普高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生·学年;法学(含藏汉双语方向)、知识产权、监狱学、英语、侦查学、边防管理43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45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1年按15000元/生标准收费,预科期满取得正式学籍后,依照所学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入学时如有新标准,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每6人1室,6人间9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奖学金、贷学金与勤工助学
第三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奖、贷、补、助等制度。
第三十四条 除国家分配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外,我校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36%。
第三十五条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按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第三十六条 我校对经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
第三十七条 我校通过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款等,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学校普通高等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法学-甘肃农业大学
特色优势:该专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具发展潜力的社会学科之一,专业教学紧紧围绕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以服务三农法律人才培养为特色,注重理论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科+专业”搭建厚实基础、“必修+选修”彰显个性化培养,“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援助”等特色专业实践板块的设置,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
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证据法、法律逻辑学、法律文书写作、农业法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法律专员和法务助理等工作;可在全国范围内报考与法学相关专业方向的研究生。
法学-甘肃新科工业学校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各种法律知识,能在国家机关、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侦查学、法律文书、律师实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警察学、监狱学概论、擒拿技术、射击技术、驾驶技术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甘肃政法学院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B类地区《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外国语为英语。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学科门类要求
(一)学术型
1.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各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
2.公安分院、公安技术学院诉讼法学下公安类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本科应为公安类本科专业(代码:0305)或法学专业(代码:0301);
3.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各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为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102),统考科目应为数学三。
(二)专业学位
1.法律硕士(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中调剂,且考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0301]类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一般应从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考生中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但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0301]。
四、优先调剂原则
该优先调剂政策只适用于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且调剂考生均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生。
(一)调剂考生毕业院校和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均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者优先调剂。
(二)调剂考生毕业院校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者优先调剂。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985工程”院校者优先调剂。
(四)调剂考生毕业院校和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均为财经政法公安类院校者优先调剂。
(五)调剂考生毕业院校或第一志愿报考院校为财经政法公安类院校者优先调剂。
五、优惠政策
优先调剂考生中的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复试合格被录取后均可享受新生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调剂考生也可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内容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调剂程序
1.请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自3月25日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请登录甘肃政法学院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调剂信息专栏下载并填写《政治审查表》,并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5.考生被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向第一志愿学校传真“调档函”,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尽快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催办本人报考研究生档案材料(主要指考研试卷或相关证明),然后及时寄到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6.因招生计划有限,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将以其报考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先后排序,满额为止。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邮编:730070
E-mail:zfyzb@***.cn
法学(经济法方向)(四年制本科)-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动态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现行法律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行政法务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兰州财经大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行政法,熟悉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行政法律实务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企业法与公司法、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管理学概论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行政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管理-甘肃政法学院
法学(藏汉双语方向)专业录取计划列入我校2016年普高统一计划,由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教师选派、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发放等工作。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安全等工作。
专科专业: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社会工作、法学。-甘肃长鑫职业培训学校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本科(专科起点):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本科: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药学本科: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专科:须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科: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三、收费及缴纳方式:学费按学分计算收取。
本科:每学分84元,73学分,总学费6132元(申请学位者须加修《学位论文指南》课程7学分);
大专:每学分64元,78学分,总学费4992元。
考试费30元/门.次;补考费20元/门.次。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学费和考试费在甘肃广播缴费平台按学期和学分交纳
(缴费平台网址:http://61.178.59.215/web/Login.aspx)。
学制::两年(护理学专科三年),短毕业时间两年半。
注:当年退役士兵报读大专本科的,全免学费、教材费、考试费等一切费用,且每天享受10元的生活补助。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毕业,由院校颁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全国承认学历,网上可查(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查询)。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报名时间
常年招生报名,春秋两级入学。
春季报名截止时间:2月28日;
秋季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
六、报名资料
专科:高中(中专、技校、职高)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身份证原件;护理学专业需提交毕业证、护士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
本科:自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身份证原件。
七、咨询电话 (0931)8302156
刘老师 郝老师
八、报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长江花园5-1-201(乘车路线:在西站乘108路、二热十字乘144路、西关乘83路,天水路北口乘86路,广场乘85路、五里铺乘81路至九州花坛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