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为40名,具体安排如下:
学院专业(含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10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10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10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5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5人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2014至2015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以及定向生除外),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1.法律基础(满分100分;参考书目:《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报名条件(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2015至2016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网络生、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得报考。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3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4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3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10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3人

招收名额招生计划为40名,具体安排如下:学院专业(含方向)招生人数法律学院法学(民商法律)10人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10人国际法学院法学(国际经济法)10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5人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