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一)录取原则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按相关规定执行。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①考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出考生总分,进入录取阶段。②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③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④职

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500-600元/年/生。2、个别专业涉及企业的培养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院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

3.免试入学条件在高级中等职业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到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加盖所在中职学

组织保障1.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

报考条件1、考生形象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3CM,矫正视力C表0.7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面部、颈部、手部、上、下肢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皮肤病;2、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招生范围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

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