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按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师范类专业
(1)师范非艺术类专业
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科学教育等12个专业,拟收3300元/生·年。
(2)师范艺术类专业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个专业,拟收8500元/生·年。
2.非师范类专业
(1)汉语(编辑出版)、计算机应用技术、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教育与管理)、市场营销(东南亚)、会计等5个专业,拟收3700元/生·年。
(2)非师范艺术类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拟收费9600元/生·年。
3.特别强调:各专业具体收费金额以自治区物价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
按住宿条件而定,统一预收500元/生·年。
(三)教材费
代收4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学院专业分为师范类非师范类艺术类非艺术类各专业学费的收取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西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教材费标准代收4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标准按住宿条件而定,统一预收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而定,统一预收500元/生·年。

(二)邮寄方式1.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7号2.邮编:530023

组织机构学院设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学院设有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奖学金我院各类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以及学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奖励面约为15%左右,高金额5000元/生·年。我院各类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以及学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奖励面约为15%左右,高金额5000元/生·年。

新生入学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

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收取。每生每年缴纳的费用(人民币)如下:(一)学费1.师范类专业(1)师范非艺术类专业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0个专业,拟收2000元/生·年。(2)师范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个专业,拟收6000元/生·年。2.非师范类专业(1)非师范类专业

收费标准(一)学费每生每学年按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师范类专业(1)师范非艺术类专业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科学教育等12个专业,拟收3300元/生·年。(2)师范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等2个专业,拟收8500元/生·年。2.非师范类专业(1)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