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6年3月17日—21日凭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3、现场确认
经网上报名且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15日8:30—17:00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6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网址:www..cn招生网址:http://zs./咨询电话:0773-(兼传真)举报电话:0773-(兼传真)招生邮箱:zhaosheng@.cn举报邮箱:jub@.cn通信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政编码:541004

第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桂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桂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