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同时符合多项附加分条件时,取高分项。附加分奖励高不超过10分。

(三)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内容1、艺术设计(广告)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内容:(1)素描或色彩写生;(2)设计海报或招贴;(3)字体设计;(4)图形创意。2、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画制作)技能考试主要内容:(1)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2)图形图像处理;(3)数字动画制作;(4)网页制作;(5)多媒体作品制作;(6)数字影视编辑与制作。

录取时间安排(一)5月2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二)5月25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附加分条件(一)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6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4分。(二)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在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6分;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

2、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画制作)技能考试主要内容:

1、艺术设计(广告)专业综合理论知识考试主要内容:(1)艺术设计原理的基本知识;(2)设计及制作的理论与材料;(3)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4)计算机文字处理基础知识;(5)一般的图形、图像分析与处理知识;(6)美术史基础知识;(7)设计创新意识的概念;(8)绘画理论知识(素描、色彩)。

(四)2014年4月1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材料审核结果。

1、艺术设计(广告)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内容:(1)素描或色彩写生;(2)设计海报或招贴;(3)字体设计;(4)图形创意。

(1)素描或色彩写生;(2)设计海报或招贴;(3)字体设计;(4)图形创意。

(1)素描或色彩写生;(2)设计海报或招贴;(3)字体设计;(4)图形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