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佛山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邮政编码:528137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本科毕业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