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大类相对应。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三十条5月10前,我校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总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学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和“回执”复印件;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⑥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毕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十条学习地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邮政编码:528137

第三十五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第三十七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