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办法:1.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办法:①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超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按普通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的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文化成绩+附加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②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不超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该专业考生直接进入面试。2.确定录取名单办

(二)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录取原则1.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办法:①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超过中职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按中职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附加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②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不超过中职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该

1.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学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和“回执”复印件;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⑥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毕

第十条学习地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邮政编码:528137

第三十条5月10前,我校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总成绩。

第三十七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