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录取时制定文化课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专业考试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和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优先录取。
5、对于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大连理工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情况,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案。201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其中盘锦校区只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③表演专业: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分=专业课考试成绩。

3、根据教育部规定,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应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和专业,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均公布为“0”,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予以录取。

4、专业考试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和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优先录取。

5、录取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3)考生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低控制分数线50分(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进行排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院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请考生根据本人志向、成绩和名次,综合考虑艺术类考生兼报多所院校、多个专业等因素,合理填报高考志愿。

1、录取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校考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该省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控制线即可,且外语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4)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5)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

2、原则上与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在各省份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录取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3、录取时制定文化课总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照学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4、专业考试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和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