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录取分为多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工作纪律(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审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考核标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2、按照规定,学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1.2:1。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具体方式由学校在复试前统一向考生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于个别考生,如果通过一次复试无法确定能否录取或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结果公布后的第二天)提出异议,可由考生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审办公室和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4.纪检监督 考试期间我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28-85966475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考点2017年12月20日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三)举报监督方式 考生可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寄送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举报监督,具体方式由学校在复试前统一向考生公布。

(三)举报监督方式监督举报电话:028-85966472、85966476(纪监审办公室),028-85966365(研究生处)监督举报电子信箱:jwbgs@.cn(纪监审办公室),yzb@.cn(研究生处)监督举报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纪监审办公室或研究生处(邮政编码:610225)监督举报电话:028-85966472、85966476(纪监审办公室),028-85966365(研究生处)监督举报电子信箱:jwbgs@.cn(纪监审办公室),yz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