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须征得报考学院同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含非学历教育在职人员攻读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