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学校是否有奖、助、贷等制度?对贫困生如何资助?答: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免助学体系。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家庭贫困并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表现良好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实行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学生“优

第二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二条按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第十四条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第十五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