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入学与复查:(1)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或有重大疾病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议学习小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加分政策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3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4专业分配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当考生所

录取规则: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加分政策: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3、调档比例:①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为各省默认值;②顺序志愿投档: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

10、本简章条款终以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邮编:610059电话:028-网址:http://www.zs..cn

2022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4、招生录取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

2021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展示规则:展示素材:指定题目材料。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4、分数优先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

5、录取规则:凡2014年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文化成绩并对外语、语文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若本年度教育部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新文件出台,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