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1)在校生首次申请时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提供);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一)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eloans./或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在登录界面点击我是学生进入,完成注册后,即可进入办理贷款申请。特别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申请,续贷的学生进行用款申请。

(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有关要求1.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2.积极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认真学习贷款指南,根据相应的贷款形式严格按照贷款流程完成相关申请工作。各系要督促办理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9月份报到时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录入电子回执单,否则影响学生贷款办理。

申请办理流程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一)网上申请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

(四)上交《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借款学生报到后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勤政楼1003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以便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交,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续贷学生借款申请经本人签字即可。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借款人已为我院就读的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见附件1)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4、借款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借款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为当年考取我院且尚未入学的新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处领取)3、借款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和帐号(见附件2)4、借款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