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录取(一)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二)时间安排4月17日9时至17时,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4月25日至26日,院校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联系联考单招承办院校,组织和实施我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一)命题我院单招除汉语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参加河北省大类专业联考,我院汉语专业命题按照河北省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标准命题,其他各专业命题参见联考单招牵头学校具体要求。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参考对象:已经取得2015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对口、艺术类、体育类等考生)。2、考试内容:进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测试范围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文化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辨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200分。3、专业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考试科目2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科目备注4月23日上午(8:30-11:0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4月24日上午(8: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2015年4月10日

2.报考条件: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属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单招考试承办学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间5月5日-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