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4-4-8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7-4-18

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标码:13899)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奖学金,以鼓励在学习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4-8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5-4-16

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国标码:13899)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8-4-18

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899)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6-4-5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