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笔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⑵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200分。
⑶笔试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校区)进行笔试。

第三条招生专业系别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其中,招生农村户籍计划数学费(元/年)艺术系影视多媒体技术三年经济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三年计算机信息与工程系移动通信技术三年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三年

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基本情况:我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初试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一)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二)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终以考试成绩为

第十一条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第八条录取原则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

第十一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家长。

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4、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5、基本情况:我院1985年建成并开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初试(笔试)初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30—11:30初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顺沙路6号院

1、笔试⑴笔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⑵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200分。⑶笔试时间及地点:3月29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大学城南校区)进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