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的考生。

第十五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⑤低收入村户籍或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申请免试或加分: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645个低收入村户籍或市移民管理部门认定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考生申请免试或加分: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录取流程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第十一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编:10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