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网上报名—4浏览信息”网页中查询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报考信息无误;

2.在“网上报名—7上传照片”网页中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并等待审核,直至照片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照片有效”;

2.照片应为白色背景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上传至系统后,可使用系统提供的照片截取工具,在线剪切照片。如果对浏览效果不满意,可重新上传。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照片审核结果。本次采集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获准录取考生的学生证、学生档案等,请务必认真对待、按要求提供。

4.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须重新上传合格的照片。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北京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62751354、62756913、82802338(医学部)。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a.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报考费。b.在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研招网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19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a.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报考费。b.在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研招网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6.本报考点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考生于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网址同上),按《北京大学报考点关于查验硕士生报名信息及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的公告》要求查验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网站开通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10点。

4.本报考点要求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提供的支付平台足额交纳报考费;

2.本报考点仅受理以下考生报名:⑴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推荐免试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的京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有北京大学接收函)。⑵报考北京大学且在北京大学参加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各类专业学位联考、“强军计划”)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