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1.初试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详见《准考证》。2.复试(1)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下旬,详见《复试通知》。(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

1.我校校园网的网址:;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网站后,在首页左侧上点击“二外招生网”栏目,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1.初试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详见《准考证》。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八、其它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标准收取学费,并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2.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3.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5.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6.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五、录取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1.2014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术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2.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3.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1.2014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术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