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录取工作时间是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4月5-7日。在此时间段内我院将会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本次招生各专业录取低资格线,考生可以在“招生信息”的《录取查询》中查看自己录取情况。

本次录取工作时间是根据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4月5-7日。在此时间段内我院将会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本次招生各专业录取低资格线,考生可以在“招生信息”的《录取查询》中查看自己录取情况。

10、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录取流程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第十一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传真:010-邮编:10

3、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而不报到的考生,当年不得再参加高考考试。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的考生。

第十六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第十五条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