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1、专业技能主项部分:声乐主项的考生,可任选中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均可。器乐主项的考生,可任选中外器乐作品一首。

4.参加测试的考生和家长食宿行自理,住宿和交通信息可参考招生网首页动态“二校区周边住宿及交通情况”。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4.哪些人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答: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其中旅游管理类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在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单招报考考试类期间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将上述证件用特快专递邮寄到我院向我院学工部提出申请我院审核并将免试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选报考试类未选报考试

7.哪些考生可免于进行文化水平考试?答: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任意两门达到B等以上(含B等),高中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获得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记。会考成绩、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3至17日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院负责资格审查并完成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具体录取备案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9至21日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院负责资格审查并完成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8.哪些考生可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答: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院免试录取,具体审核办法、手续及录取备案时间等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