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调剂申请与录取1.法学硕士部分专业的调剂根据我院今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我院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学以及诉讼法四个专业(各专业招生情况与上线人数请见附表)可接收下列考生申请调剂过来复试:(1)达到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如放弃本专业的复试也可以申请参加法学硕士四个专业的调剂;(2)初试成绩上线但未达到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调剂。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可在3月18日下午5点前向我院提交《法学硕士专业调剂申请表》(附件1)。经我院审核后,方可参加各专业的复试;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根据今年法律硕士(法

2.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2.待录取考生请于10月10日晚上24:00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可视为放弃本次待录取资格。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四、资格审查复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并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复印件2份(其中一份标明“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③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⑥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7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毕业证书、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学术论文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

六、复试录取工作(一)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专业笔试与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国际法、民商法3月21日(周四)下午3:00—5:303月22日(周五)上午9:00开始刑法、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诉讼法3月22日(周五)上午9:00—11:303月22日(周五)下午3:00开始法律硕士(法学)3月23日(周六)上午8:30—11:003月23日(周六)上午11:00开始法律硕士(非法学)3月24日(周日)上午8:30—11:003月24日(周日)上午11:00开始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录取3月24日(周日)上午8:30—11:

四、我科已在本网站发布我院的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的详细安排,请各位考生留意。

(2)初试成绩上线但未达到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调剂。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可在3月18日下午5点前向我院提交《法学硕士专业调剂申请表》(附件1)。经我院审核后,方可参加各专业的复试;

4.提交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申请,不影响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

5.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和本校其他学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4、考生复试名单请于3月15日到我院网页或研究生院网http://graduate..cn/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