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学制每学年初预收学费(元)毕业学分标准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专业学费(元/年.人)总计划普高三校生招生类别备注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不限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项目创业与经营管理)不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酒店管理不限一般专业旅游管理不限一般专业软件技术(软件商务与管理师)不限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图形图像制作(影视制作)不限传统优势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会展设计)不限传统优势专业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招收理科生、三校生机械制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不限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计算机硬件与外设不限一般专业金融保险不限一般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不限一般专业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材料工程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电子声像技术招收理科生、三校生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计算机通信(三网融合方向)招收理科生、三校生一般专业合计 备注:学院按市教委、物价局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学费收取办法为:每学年初预收,下一学年初按各专业学费加学分学费之和结算。计算公式为:学年应缴学费=学年专业学费+学年实修课程学分(含必修和选修学分)×85元/学分。(新生入学时按预收学费缴纳学费,如电子商务专业的学费为6000,计算机硬件与外设专业的学费为7000)。
收费标准终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3.艺术特长生的具体项目:凡有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特长,且参加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可报考。考生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特长生,并按照要求于3月18日前发送获奖及等级证书等特长材料电子稿到招办邮箱:cdzy_z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重庆市普通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三个项目加分,具体如下:1.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移民考生须在所在区县移民局办理相关证明并在证明上加盖公章,加5分。2.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聚居区少数民族凭考生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10分。散居的少数名族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市级优秀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事迹者:相关证

第十一条成绩及预录取查询考生综合素质联考成绩于4月1日前报教育考试院备案。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于2013年4月3日前公布。4月4日至10日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预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报名平台查询。

2.体育特长生的具体项目:田径、足球(限男生)、长跑、短跑、篮球、乒乓球,凡在我市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者。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友情提示:因重庆大学城地区的住宿接待能力约1000人,建议部分偏远郊区的学生考试前一天在沙坪坝、壁山等市区住宿,考试当天到学校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面试,力争在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3.按照学校2013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城东路76号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第八条报名:考生于2013年3月11日9:00至14日21: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计划数(合计1530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费招生计划对口高职生招生类别及计划数年元/年普通文理科对口高职生计划总数投资与理财(文理兼收)20会计类10名计算机类10名建筑经济管理(文理兼收)20土建类10名会计类10名建筑工程技术(仅收理工类)18土建类18名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文理兼收)18土建类9名计算机类9名建筑工程管理(文理兼收)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学制及计划数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单招计划学制类别系部收费标准移动通信技术120三年文理、电子技术类通信系10800通信技术(工程预算与监理)30三年文理、电子技术类9800物联网应用技术50三年文理、电子技术类9800电信服务与管理60三年文理、电子技术类9800应用电子技术60三年文理、电子技术类计算机传媒系9800软件技术120三年文理、计算机类9800数字媒体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计划数(合计890名)专业名称学制每学年初预收学费(元)毕业学分标准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专业学费(元/年.人)总计划普高三校生招生类别备注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不限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项目创业与经营管理)不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酒店管理不限一般专业旅游管理不限一般专业软件技术(软件商务与管理师)不限国家技能紧缺人才培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