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招生专业、计划1、招生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会计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保险实务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投资与理财专业、市场营销专业。2、招生计划:400名。其中: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100名(其中文科40名、理科60名)、会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贸易实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国际商务专业5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30名)、保险实务专业50名(其中

评分标准与方式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满分300分,原则上按照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60分,人文与心理素质60分,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100分,语言表达能力40分,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能力要求40分的评分标准掌握。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守则的要求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平均的得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结果不解释。考评专

5、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根据相关项目的测试内容,由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负责准备试题库。

报名1、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少两个C等及以上者(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上述条

招生组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下设若干工作组:1、宣传秘书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办)。主要职责是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的试题命制和素质测试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

(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

(二)招生原则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