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要求。
2、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普高文科和理科考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所有专业,三校生各类别考生仅可报考第三专业归属类别的专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3、报考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中少两个C等及以上者(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报考第三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的考生不作此项要求。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报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需所在中学教务处盖章);
2、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
3、提供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4、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1张,网络报名的照片需与该照片一致。
5、报考第一专业归属类别和第二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
6、若有符合要求的素质特长项佐证材料,则需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四)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4月2日—4月10日。
(五)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1日—1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六)报名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B支4、401路、369路、171路、370路公交车直达)
(七)报名费:110元/人
注:报名资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6、若有符合要求的素质特长项佐证材料,则需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招生组织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院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

5、若有符合要求的素质特长项佐证材料,则需带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由学校复印1份存档。

实施进程安排3月6日前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3月7日—4月1日做好学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4月2日—4月10日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4月11日—12日9:00—16:30考生本人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4月13日考生文化考试。4月17-18日9:00—16:00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分,如对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4月19日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4月21-22日9

第三条学校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高教园区)四号大街十六号。邮政编码:310018。

(四)2013年4月12日8-17点,考生本人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条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财经管理类、策划设计类、生物食品类、中外合作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考生类”面向中职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报考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4.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贴照片)。

报名(一)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1、报考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符合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要求。2、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普高文科和理科考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所有专业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十一条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项。第十二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三条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和《普通高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