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所在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2.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及以上,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3.热爱音乐学专业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4.专业基本要求如下:
(1)以声乐演唱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表演能力,身体协调性好;
(2)以舞蹈表演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具有一般演唱的条件;
(3)以乐器表演为主的考生应具有必备的演奏基础和对作品的理解与表现能力;
(4)以作曲技术理论为主的考生应具有必备的作曲基础相关理论与技能。

招生计划与来源专业名称层次学制科类招生省份与计划数合计山东安徽河北江苏音乐学本科四年文科309993

报考条件(一)符合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二)参加所在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二)参加所在省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

1.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我校履行全面合作协议的董事单位中煤矿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职科级及其以上人员),且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2007年9月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至少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根据在职在岗培养的特点可适当延长。

三、报考条件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有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

6.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和直接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相关文件。

报考条件1.具备所在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条件;2.参加所在省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及以上水平;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报考条件1.符合所在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2.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及以上,或达到所在省允许的“校考”报考条件。3.热爱音乐学专业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4.专业基本要求如下:(1)以声乐演唱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嗓音条件和表演能力,身体协调性好;(2)以舞蹈表演为主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具有一般演唱的条件;(3)以乐器表演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