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除采矿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所有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弟十五条 我院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凭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普通本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专业方向等各类招生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5181888、5181889
学院招生传真:0951-5181999
学院网址: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
邮政编码:75001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13年3月27日

4、选送优秀学生赴中国矿业大学完成本科学业项目①学院与中国矿业大学开展本科教育选送生项目,选拔优秀学生到中国矿业大学本部学习。②在校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矿业大学优先录取。

(一)根据国家规定,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并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并取得省级教育厅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学院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为三等,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7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取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助学金

(二)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我院特实施“优秀新生资助计划”:该计划受助对象为已被我院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宁夏一本录取分数线的宁夏籍考生,其中文科考生四名,理科考生六名,共计十名,每名受助新生免除所录取专业四年的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标准学院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录取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十二条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

录取规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代码:14200)第二条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第六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办公

第十四条除采矿专业只招收男生外,其它所有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弟十五条我院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学院招生传真:0951-学院网址: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邮政编码:75001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3年3月27日

第三章录取第十一条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十二条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