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条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春季高考(对口高职)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9、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学院地址:淄博市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邮编:255314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