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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交费情况:(一)收费标准:中级工:学费2500元/年(文科专业,学费2300元/年);高级工:学费3600元/年(文科专业,学费3400元/年);住宿费:500/年;教材费350元/第一学年。(二)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

7、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证书颁发学生毕业时,考试鉴定合格颁发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1)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不满时再按相同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个人填报的志愿。(2)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4)

第八条基本情况: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7年,半个多世纪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重视技能培养、强化实践操作、培养创新能力,已形成了以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级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沿海城市――山东烟台,占地724亩,现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专科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