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工作内容3月22日10时-4月7日18时单独招生报名;4月8日-9日报名资格审核;4月10日-12日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3日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填写保证书。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4月14日-16日公示加分考生名单;4月14日面试;)4月19日-20日录取;4月21日-23日公示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4月25日在自治区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发放学院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二)录取办法和要求: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2.录取时间:2013年4月19日—20日;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基

(一)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组织工作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自治区招生办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招生办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举报

招生对象1.已参加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考试地点说明: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将分3个考点进行,分别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伊犁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按时间安排在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单独招生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按照教育厅新教发办【2013】3号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准考证发放:1.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同时填写考生本人签订的《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生保证书》(主要内容:参加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自愿放弃其他院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2.准考

(四)照顾加分政策: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包括现代马产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2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计算分数时,基础成绩权重系数为0.8,面试成绩权重系数为1.2;

命题、考试与评卷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一)考试方式:在审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学业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3年4月10日-12日在我院招生网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均为北京时间)时间工作内容3月22日10时-4月7日18时单独招生报名;4月8日-9日报名资格审核;4月10日-12日公布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3日考生凭身份证在报名考点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填写保证书。中职毕业生需提交中职毕业证原件;4月14日-16日公示加分考生名单;4月14日面试;)4月19日-20日录取;4月21日-23日公示2013年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