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大学。学校部委码:10351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学院中路。第四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五条招生录
2、学费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15年我校学费部分专业预计有所上调。
第七章附则(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2、考生文化科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相应的省定文化分数线。3、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浙江省考生美术综合分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的综合分分数线。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浙江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其他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学院中路。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35E-mail地址:zsb@.cn院校网址:www..cn招生网网址:zs..cn
2、学费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15年我校学费部分专业预计有所上调。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如:综合奖学金和谷超豪奖学金等。
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2、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考试科目为1+x,总分为100分。其中“1”为必考科目视唱听音,占30%、“x”为选考科目,占70%,包括声乐、器乐,任选其中1项(不能多选);音乐表演(舞蹈)只考基本功和成品舞。3、考试内容:(
安徽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校考:1、校考报名时须带《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2、考试科目及比例: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两门,各占50%,总分为100分。3、考试范围及要求:(1)素描:静物默写、人像默写。要求:造型准确,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画面构图完整,运用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2)色彩:静物默写、风景默
5、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我校承认专业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