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科技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主管校领导担任。专家委员会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工作。

初审、报名确认及查看考场1.初审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将收集的材料整理后交学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及测试时间将于2013年3月21日左右在武汉工程大学招生与就业中心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具体报名确认、交纳考试费、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网址:)。不另行通知学校或考生,请考生留意网上信息。2.报名确认、缴费及查

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对“扬帆计划”、“启航计划”考生分别划线,确定自主选拔入围资格考生。

报名条件(一)“扬帆计划”的考生申请“扬帆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工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1.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

(5)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启航计划”考生提供)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邮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以邮寄资料的邮戳时间为准),所寄材料恕不退还。注意:考生如果仅寄送了纸质报名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一)“扬帆计划”的考生申请“扬帆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工程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1.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全国CC

招生的对象与计划1.招生对象湖北省2013年高中毕业生。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二)“启航计划”的考生申请“启航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要求为农村户籍考生,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请“启航计划”的考生必须上交所在地户籍部门出示的户籍证明原件(需有“农业户口”字样)。

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