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

②学校自主测试,考生成绩要达到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2、学院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①根据招生计划按1:1.2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所报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择优录取。

1.考试录取:依据陕西省技工院校招生办划定分数线按照成绩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十条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十一条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