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1.符合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条件;

3.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竞赛获奖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

①《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报学校联一份(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考生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文化成绩平均分(百分制)达到80分以上的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