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7个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一批录取;
2.文科类、其他理科类(除电子信息类的7个专业外)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二批A类录取;
3.广东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列第一批(重点批)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4.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贫困专项定向、新疆定向及少数民族预科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教育部规定确定;
5.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錄取批次聯招本科第一批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各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测试组成,考生在所有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的测试中,每一项测试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2)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和要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通过了我校和省级招生办、教育部公示,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十三条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或C以上等级。当考生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高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具体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1.广东省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和本科批次。2.广东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列第一批(重点批或本科批)录取;3.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地区);4.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广东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喀什定向及少数民族预科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5.联合招收华侨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具体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1.广东省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和本科批次。2.广东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列第一批(重点批或本科批)录取;3.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地区);4.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广东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喀什定向及少数民族预科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5.联合招收华侨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1.光电工程学院(设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成像与显示)、光源与照明专业)、信息工程学院(设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设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纤通信和光传感)专业)、经济学院(设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专业)、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1.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7个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一批录取;2.文科类、其他理科类(除电子信息类的7个专业外)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二批A类录取;3.广东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列第一批(重点批)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4.体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