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院校负责通知考生。

第三十四条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三十三条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

(八)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二十四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工、农科新生要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