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设立优质生源基地新生奖学金,专门奖励本科第一志愿被录取的优质生源基地高分学生。

第二十四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工、农科新生要侧重对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第十四条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均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专业的民语言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第二十四条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两个国际教育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第十九条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山西农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