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第七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第七条 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三)公示拟录取名单:8月19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第十三条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第十四条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辽宁、甘肃、西藏、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5年各省份《普通高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第十三条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第十四条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辽宁、甘肃、西藏、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各省份《普通高等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3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科版和理科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047。办学类型: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省属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全国统招,专科三年。第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乘车路线:火车站(西广场)乘148路公交车外事学院下车即到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自强路东口(原火车站)乘131、132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吕老师邮编编码:050800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jjzy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第十二条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第十三条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河南、内蒙古、山西、贵州、新疆、黑龙江、辽宁、青海、甘肃、四川、云南、海南、西藏、宁夏等十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第十四条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共设8个系、3个二级学院,39个专业,分别是体育服务与管理、畜牧兽医、园林
第二章录取规则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第七条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