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综合素质高,且有培养潜质,综合排名在年级前10%者,可报考引领计划。

5、保送资格尚未确定的同学,可先报名自主选拔,待保送资格确定后补寄材料确认,截止日2013年2月28日。

2、初试: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在各省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考试地点,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试时间:2013年3月2日考试科目:数学物理

3、根据保送生招生简章,我校接受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所在中学的推荐和考生自荐,只要符合条件的保送生都可以申请报名,获奖证书尚未下发的,也可以先报名考试;根据自主选拔招生简章,符合我校自主选拔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中学推荐,报名材料须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

1、自主选拔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认定的自主选拔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经我校考核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按照发给考生个人的书面通知所列的优惠条件和规则进行录取。详见我校已公布的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6、自主选拔、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及保送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单独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测试。

9.我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当年公布的实施办法执行。